珠海校区,各联合培养单位,各研究生管理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亚新官网入口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遵医校办发〔2021〕58号)中的《亚新官网入口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亚新官网入口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核、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三助”申请及2021级研究生困难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核
(一)审核对象
全体研究生
(二)国家助学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德育考核合格,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自觉履行研究生的义务,按时注册,按时缴纳学费。
2.具体条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如下:
(1)本科应届考入我校的研究生直接享受国家助学金。
(2)往届考入我校者须分别满足下列条件:
a.有固定工作单位研究生:除完整档案调入我校外,须原单位出具解约证明/不享受固定工资的证明,同时个人填写《亚新官网入口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金承诺表》。
b.无固定工作单位研究生:除完整档案调入我校外,须填写《亚新官网入口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金承诺表》。
(三)具体审核方式
1.2019级、2020级研究生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核实休、复学及退学情况、审查秋季学期新增的往届考生相关材料情况,并报送具体名单即可。
2.2021级研究生(档案到校情况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1)应届考生:各培养单位根据招录情况汇总本科应届考生名单;
(2)往届考生
a.有固定工作单位研究生:核查档案到校情况,交解约证明/不享受固定工资的证明及《亚新官网入口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金承诺表》;
b.无固定工作单位研究生:核查档案到校情况,交《亚新官网入口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金承诺表》;
注:2021级联合培养往届考生以上证明及承诺表以培养点为单位由班干收齐后统一交研究生院思政科。
(三)报送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11月10日前将本单位初审情况报告及审查情况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见附件1:2020、2019级国家助学金变动研究生名单汇总表和附件2:2021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核名单汇总表。
二、2021—2022年研究生三助申请
研究生“三助”指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的设立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和培养机制。
(一)申请条件
1.凡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责任心强,身心健康,经济条件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均可申请兼任“三助”工作。
2.在同等条件下,经济困难者优先受聘。考试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原则上不能应聘 “三助”岗位。
3.2020级、2019级原有“助管”人员不连任,上一年度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参加本次申请。
(二)名额确定
1.“助研”:由导师、课题组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确定后以院系为单位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助教”:由各学科教研室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确定后以院系为单位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助管”:由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家庭经济情况及学校岗位设置情况来定,原则上获批人数不超过学校总体设岗需求人数。
(三)具体报送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统筹本单位助研、助教、助管的申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其中助研、助教直接将获批名单报送即可,见附件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助研”汇总表和附件4: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助教”汇总表;
“助管”需报送附件5: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助管”汇总表及研究生的个人申请表
三、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根据贵州省资助中心工作要求,每年5月和11月将针对在校研究生进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现将本学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和内容(备注:附件6、7、8、9将在工作群分享给大家)
1.请各培养单位组织2021级全体在校研究生准确填写“在校学生信息录入”(附件6)、“家庭经济信息录入”(附件7)、“困难学生认定管理”(附件8),表格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报研究生院思政科。(2019级、2020级只需要核实系统往年数据即可)
2.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95号要求,学校应在新生进校后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其认定工作和结果将作为“困难学生认定管理”表格中相关信息填报的依据。
(二)注意事项
1.为确保表格中信息的准确性,请各培养单位先将学生重要信息填入表格后再由学生填报其他信息,或采用其他方式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和填写说明进行准确填报。
2.学生信息汇总后,请各培养单位做好数据审核校验工作。方法:表格打开方式选择EXCLE;左上角会弹出“安全警告”,选择启用“宏”;点击“开始检查”,随后弹出校验结果。若校验不通过,则在该表格左下方“错误信息”处查看错误内容,错误信息更正后再次校验,直到校验通过。
(三)报送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务必于11月10日前完成本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所需信息整理,并将资料打包后发送至邮箱zyyanjiusheng@163.com(邮件请以“培养单位+资助系统信息”命名)。
珠海校区国家助学金、“三助”工作、新生困难认定参照通知要求开展,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结果即可。
若对以上通知内容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851-28643579。
附件1.亚新官网入口2021年2020、2019级国家助学金变动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2.亚新官网入口2021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核汇总表
3.亚新官网入口2021年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助研”汇总表
4.亚新官网入口2021年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助教”汇总表
5.亚新官网入口2021年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助管”汇总表
10.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2021级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中有该表)
亚新官网入口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