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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新官网入口大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2019-03-28 15:05  

为促进教育国际化,培养大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大学生的国际竞争力,鼓励我校大学生出国(境) 学习交流与深造,特设立亚新官网入口大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亚新官网入口大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由学校大学生奖助学金专项资金支出,用于奖励我校大学生参加各类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和相关活动。

第二条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第三条  奖励范围:

(一)参加国际交换生和国际联合培养大学生项目的大学生;

(二)经学校同意派出参加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或学校组织赴境外学习的大学生;

(三)经学校同意派出到境外参加各类国际大赛的大学生;

(四)经学校同意派出到境外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的大学生。

第四条  奖励金额:

根据学习单位所在地的具体消费水平及学习期限而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属于单向派出在国外学习且学费和生活费全部自理的,给予部分学费、国际往返旅费和生活费奖励,其中:学习期限在1年(含)以上的,最高不超过50000元;学习期限在3个月到1年的,最高不超过30000元;学习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二)属于单向派出但获国内其他机构、国外合作院校或其他机构生活费或奖学金的,给予往返旅费奖励,以实际支出为标准,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属于单向派出但已获得奖学金或者其他资助的,给予生活费和往返旅费奖励,以实际支出为标准,最高不超过40000元;

(四)前往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高校学习交流者,根据学习期限,可增加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0元。

  奖学金申请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德育各单项测评达标,获得过1次以上的院级荣誉;

(五)学习勤奋刻苦,科研能力较强,临床实践表现突出;

第六条  申请人需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如雅思、托福、GMAT等)。

第七条  大学生需在赴外前申请奖学金。具体申请流程:个人填写亚新官网入口大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申请表;基层培养单位初审;大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校长办公会审批。

  奖学金评审与管理

第八条  奖学金评审  

(一)大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由大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

(二)大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按学期每年集中受理两次申请和评审,原则上分别在6月和12月进行。个别临时学习交流项目需至少提前二个周申请。

(三)大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必要时可组织面试),确定奖学金获奖名单及奖励金额,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第九条  奖学金管理

(一)奖学金的发放:在大学生获得国(境)外合作高校或活动组织单位的正式邀请函并办理出国手续后,第一次发放60%;在圆满完成出国(境)学习交流内容返校后发放剩余40%。

(二)大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获得者,在出国(境)前应与学校签订《亚新官网入口学大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协议书》,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按期完成学习任务、遵守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等。

(三)大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获得者按期完成学习交流任务回校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院系和国际交流合作出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第十条  如因各种原因,无法赴外交流的,学校将取消其奖学金资格;已获奖学金款项的,需退还相应款项。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获本办法规定的奖学金资助后,如果还存在资金缺口,该费用由大学生个人或导师负责。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亚新官网入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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